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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责任部门: 市委政法委 发文日期: 2019-02-02

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2-02 12:23:13 【字体: 】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⑴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⑵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⑶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⑷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⑸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⑹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⑺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⑻组织查处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⑼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⑽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委政法委内设科室10个,所属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综治科、稳定办、执法监督室、研究室、社会管理科、社会治理指挥中心、涉法涉诉信访科、宣传科。

所属单位是市委610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委610办(涉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铁路护路联防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1372.83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137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2.83万元,占100%。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92.31万元,增长7.21%,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92.31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住房公积金的增涨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137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31万元,占45.99%;项目支出741.52万元,占54.01%。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5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92.31万元,增长7.21%,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住房公积金的增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2.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260.9万元,占9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8万元,占5.23%;住房保障支出40.15万元,占2.9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92.31万元,增长7.21%,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津补贴调标和住房公积金的增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134.8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41.5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47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铁路护路联防、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网格化及视频联网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494.5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安全防控、平安常德建设、信访帮扶救助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5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5.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5.25万元,下降8.82%。其减少原因为公车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进一步压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8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减少0.01%。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2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台,其中:公务车辆2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市委政法委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2.83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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