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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沅江非法电捕鱼20余公斤,后果很严重!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3 15:35:54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鼎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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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鼎城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向鼎城区公安局移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线索。

鼎城区公安局牛鼻滩派出所受理该案件后,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初步侦查证实,2020年5月26日17时许,梅某良(男,37岁,武陵区芦荻山乡人)在常德市武陵区康家吉至二广高速沅江河段用自制电捕鱼工具非法捕鱼10公斤;2020年6月29日17时许,梅某良在武陵区芦荻山乡与鼎城区牛鼻滩镇芷湾沅江河段用自制电捕鱼工具非法捕鱼11.5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梅某良因在沅江禁捕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鼎城区公安局  王建军 余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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