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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干戈起  精心化解玉帛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2 12:35:56 【字体: 】

近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捕诉部门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施调,成功地促使肇事方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决定对涉嫌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袁某葵不批准逮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袁某葵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期满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经审查报捕材料,发现犯罪嫌疑人袁某葵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采取了打120、送受害人去医院、垫付医药费、在病床守护等一系列的施救行为,虽然发生了致受害人死亡的肇事后果,但具有法定的从轻和减轻的情节,只要赔偿到位、求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完全可以依法不捕。

然而交通肇事致人伤亡案件往往具有调解难难调解的特点,双方因赔偿达不成协议而大动干戈,互不相让,两败俱“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此案虽在交警大队进行了调解,但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双方陷入了僵硬的境地:一方面肇事方宁愿去坐牢不赔,一方面受害人家属宁愿不要钱也要把肇事方送到审判席上。在掌握肇事方确因父母多病、家境贫穷、实在拿不出太多的钱来补偿受害方家属的实际情况之后,办案检察官没有放弃调解,为了达到化解矛盾、彻底消除纷争,办案检察官特邀请被害人家属一道到肇事方家里实地考察,通过所闻所见,被害人家属从心里感受到了肇事方家庭的的确确困难。考虑到肇事者肇事后的态度,加上肇事者只有三十二岁,还很年轻,也是处于人生最重要的阶段,如果不原谅,倘若还坚持追究该年轻人的刑事责任,很可能会影响该年青人一辈子的前途。为了挽救这个失足的青年,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检察官斡旋及被害方律师的见证下,被害人家属只要肇事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就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一场大动干戈的交通肇事双方在检察官的精心细致的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当袁某葵从看守所出来见到检察官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感谢检察官,是你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安乡县检察院  潘佳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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