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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案下访解困境 司法救助暖民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6 15:51:01 【字体: 】

2020年6月12日上午,桃源县龙潭镇政府司法所办公室内上演着这样一幕:在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桃源县龙潭镇人黄某坤真诚地向邻居邹某姣赔礼道歉,邹某姣儿子颜某波与黄某坤握手言和。至此,一件长达十八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得以化解。

案件要追溯到2002年3月19日,黄某坤因邻里纠纷将邻居邹某姣打伤致轻伤二级。期间,经过公安机关及基层组织多次调解,但因种种原因该案未得到妥善处理。被害人邹某姣一直坚持追究黄某坤责任。2020年4月24日,邹某姣不服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对黄某坤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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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双方调解

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原案因生活琐事引发,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且双方当事人系邻居,有调解的法律基础和现实要求。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主动带案下访,前往申诉人邹某姣所在地桃源县龙潭镇,在邹某姣的援助律师以及当地村组干部的见证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因邹某姣提出的赔偿金额与黄某坤能支付的数额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当地村干部告诉市检察院工作人员:邹某姣家里系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邹某姣丈夫因病瘫痪七八年,今年1月因疫情去世,全家仅靠儿子颜某波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极度困难。但被不起诉人黄某坤系独居住老人,唯一的女儿远嫁湖北,土地被征收,无经济收入来源,在拼凑1万元赔偿款后,再无赔偿能力。了解上述情况后,承办检察官从法律法规以及实际角度出发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提出了双方满意的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的解决方案。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被不起诉人黄某坤的当面向申诉人邹某姣赔礼道歉,并尽最大努力赔偿邹某姣损失1万元,邹某姣对黄某坤的侵害行为予以谅解。一起长达十八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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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礼道歉

考虑到申诉人邹某姣的受损情况,结合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情况,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审核,符合可以申报国家司法救助的范围,遂主动向市委政法委为邹某姣申报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带案下访工作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常德市检察机关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的生动体现,是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通过开展带案下访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将矛盾化解纠纷在群众家门口,为群众送去检察温情。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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