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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生活难 司法援助显身手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19 09:21:49 【字体: 】

近日,汉寿县司法局岩汪湖司法所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走访过程中,发现在矫对象童某情绪激动,言辞激愤,有对社会不满的迹象。司法所长王华看到情况后,感到不可思议,童某自入矫以来表现一直较好,这次绝对有其他原由。王所长通过周边了解,童某的母亲左眼二级残疾,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5月上旬,其母亲到湘雅附二医院做了眼科手术,后到长沙市一个体眼科诊所进行康复治疗。因康复治疗出现了失误,导致右眼有失明的危险。童某多次找诊所协商,未能得到解决,心中一直存有怨气,想采取过激方式准备与诊所闹事。

汉寿县岩汪湖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后,本着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王华所长立即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要求其冷静思考问题,不能采取过激行为,从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表示对其提供法律服务。6月5日,司法所工作人员陪同童某来到长沙,与个体诊所进行交涉,为其母亲康复诊疗进行维权。在交涉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据理力争,切实维护童某母亲的合法权益,要求个体诊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反复协商,最后与个体诊所达成协议。由个体诊所邀请湘雅附二医院专家为童某母亲诊疗,并承担患者的陪护、食宿、交通等费用,一场医疗纠纷得到了较好解决,化解了童某心中的怨气与不满。

汉寿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细心的观察,及时发现矫正对象心理动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他们解决困难,维护的不仅仅是童某一个人的权益,更是维护了整个社区矫正对象群体的权益,让他们在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更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从而有效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汉寿县司法局  杨海娟  张宇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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