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真情执行赢赞誉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4-21 16: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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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从申请执行人角度出发,多换位思考,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联系,确实执行不能全部到位,也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汉寿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丁恩友如是说。
近日,汉寿县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强制执行申请,该案双方当事人原是一对相识多年的好朋友,情同姐妹,却因为一笔借款反目成仇,由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还款,刘某只好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官,我明确告诉你们,我没有钱还”,被执行人态度坚硬,并在办公室外面大吵大闹,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尚有存款,且名下还有一辆高档轿车,应该是具有偿还能力的,承办法官当机立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震慑了之前蛮横无理的被执行人,其嚣张气焰顿时全无。承办法官趁此机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欠债还钱本就天经地义,你怎么还耍起横来了呢?你既然有偿还能力,就干脆把钱早点还了,免得两家好朋友天天吵吵闹闹,影响了你女儿今年的高考也不好呀。”另一方面,办案法官又和申请人刘某拉起了家常:“都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之前你们还是老相识,你也让一步,让她有个台阶下,好姐妹一笑泯恩仇啊!”刘某一听,也觉得很有道理,便也放弃了部分本金的追偿,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翌日,刘某来到汉寿法院领取了法官代收的执行款:“真的感谢丁法官啊,您这么尽心尽力,我不但要回了钱,和好朋友李某也和好如初,这不就是你们常说的案结、事了、人和吗?”
(汉寿县人民法院 曾润瑶 魏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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