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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院领导带头审理新类型案件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6-13 07:37:33 【字体: 】

合议庭成员

“现在开庭”,6月7日,常德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饶南丙作为审判长在该院第五审判庭敲响法槌,开庭主审了一起新类型的公司设立纠纷案件。
  2016年2月22日,湖南某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常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南某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分公司、澧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商议出资成立湖南某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五公司就各自在湖南某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股权配比、利润分配及新公司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的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融资招股等事宜予以协商,形成了书面会议纪要,发布了招股广告,承诺对外让股20%,计200万元投资份额,每股10000元,股东不超过20名。后湖南某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代为行使设立中的湖南某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为由,分别与周某、李某签订股权认购协议,周某、李某购得10股,共计价款200000元。随后,湖南某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实际筹建,并进行了办公设施购置、通信光纤接入、中央空调安装等活动,但一直未能登记成立,周某、李某多次向五公司提出要求返还认购股金,但却被告知各股东间资金出现问题,新公司已无法成立,股金无法退还。周某、李某遂诉至法院。
  庭前,饶南丙同志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制定庭审计划,庭中,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及答辩,归纳争议焦点,逐一调查质证,环环紧扣,逐步展开,有条不紊,整个庭审活动2个半小时,庭审秩序井然,张弛有度,规范高效,收到良好效果。
  今年来,常德中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由院领导主审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发挥院领导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庭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案件质效进一步提高,法院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喻译婵  陈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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