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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巡回审判进乡镇 普法宣传效果佳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6-23 17:03:04 【字体: 】

6月21日上午,桃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县黄石镇政府审理了黎某、王某、杜某等5名被告人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6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通过该起案件审理,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2016年10月,被告人黎某等3人在桃源县黄石镇境内先后两次无证采伐山林,黎某等人明知其中的香樟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雇工砍伐香樟4株,挖取另外的香樟树兜1个,所滥伐林木(香樟除外)蓄积24.4078立方米;被告人朱某明知黎某等人砍伐的上述林木(香樟除外)无林木采伐手续,仍然予以收购;同年10月,被告人杜某明知香樟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仍然收购黎某等人挖取的香樟树兜1个,并雇请黎某等人另采伐香樟1株。今年4月1日,检察机关控被告人犯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三小时的庭审,该案已当庭宣判。

“我们以前觉得砍几棵树没什么大不了,听了今天的庭审,才发现原来林木也不能乱砍”,旁听的群众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并表示法院用这种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来教育群众的形式很好,很有说服力,让自己收益颇丰。

今年以来,该院已多次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了社区乡镇、田间地头,彰显了“便民、普法、阳光”的司法效果,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使司法为民之路得到更广、更远地延伸。

(桃源县法院  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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