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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支队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成效显著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3-19 16:37:14 【字体: 】

 2009年以来,常德支队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点工作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公安部将我市列为全国交警系统32个规范执法示范市为契机,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从理念入手,从规范着力,从热点问题切入,从常效机制下劲,从具体细节做起,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听民意,定规范,建立理性执法标准。一是深入调研,了解民意。为了广泛征求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使交警执法工作顺应民意,2009年春运刚结束,支队结合“大走访”活动,组织全市近千名交警开展了集中走访周活动,达到“四个80%以上”、“两个100%”和“三个五”的工作要求。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企业法人代表,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农村支部书记、城镇社区书记走访80%以上。执法监督单位、新闻舆论部门走访达100%。了解老百姓当前需要交警部门做的5件事;每个中队对规范执勤执法工作提出5条意见;每个中队确定解决5个具体工作问题。支队、大队班子成员带头解决群众关注的执法交管问题56件,征求意见建议1300条。二是细化规范,量化标准。根据群众对交警执法的意见和需求,支队从解决群众关注交警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结合常德实际,按支队、大队、中队分级,按城市、农村分块,按工作岗位分类,制定了不同的执法规范,使不同岗位民警都有一个细致、详实的工作要求和执法标准。同时,支队重点细化了民警执法自由裁量权,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将交通违法行为划分为不同阶次,对不同阶次的交通违法行为设立相应处罚裁量基准,对不系安全带、接听手机等23项近40种轻微违法行为只警告不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都按处罚幅度取中限以下处罚,对于严重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才按上限处罚。较好地控制了民警执罚的自由度,确保执法的公正性。三是征求意见,进行论证。支队主要领导在市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成员单位会上,专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制度及细化进行汇报,请全体与会领导及成员进行论证,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整合后纳入了基准制度。四是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去年3月,支队召开了近400名民警,100名监督员参加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的启动大会。支队为到会的20多名新闻媒体记者,100多名形象监督员、企业代表每人发放了一本《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请他们严格按照《手册》监督交警执法,并承诺群众举报交警违反《手册》规定经查证属实的,一律无条件纠正,并给予当事民警纪律处分。同时,支队还将《手册》的重要章节和执法监督热线在报刊、电视、网站进行公示,使广大驾驶人了解交警执法工作规范,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重警能,强素养,提高公正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培训,促使业务知识掌握。从去年3月份开始,支队开始组织分级培训,在全市交警系统掀起了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热潮。3月13日,支队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对支队机关各科室相关负责人,各大队大队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大队领导和所有二层骨干共190多人,在市委党校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培训。4月份,各大队、机关各部门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保证学习培训时间,采取专家讲课、骨干讲课释疑,交办自学等方式,组织民警学习《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和各种法律法规。二是组织网上考试,严把上岗素质关。为了检验民警学习效果,支队对全市适龄在职民警,按综合管理、车驾管、路面执法及违法处罚、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分别进行考试。支队精心编写了1000道考题,专门开发了考试系统软件,将1000道考试题输入公安专网电脑考试系统,每位民警考试试卷都由计算机随机生成,避免考试走过场,提高考试的真实性。凡不及格的民警不得上岗执法,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提拔任用时不予考虑。同年5月,各大队自行组织考试后,支队按照各大队参考20%的比例进行抽考,对7名考试不合格的民警进行了通报,离岗培训。

  三、抓督导,强监管,推进工作全面开展。支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自2009年3月20日启动实施后,为确保执行落到实处,支队加大督导监管力度,分别于4月下旬和6月上旬派出4个明察暗访组对全市大队、中队、窗口单位进行了两次督导检查,下发了两期通报和12份《限期整改督办函》,对明察暗访发现的25个问题涉及近40名民警分别按问责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给予了考核扣分、当月降低考评等次、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责令整改的处理。同时,支队结合总队开展的“百名规范执法示范标兵”、“百个规范执法示范岗”的“双百”创建活动,在市城区推出了10个规范执勤执法标准作业示范岗,并以点带面,推出了市级和县级示范岗112个、执法标兵150名的创建活动,通过树标杆、抓示范,推动了规范执法及交通违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全面实施。据统计,自去年3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含非现场执法)16.7万起,其中警告教育同比上升19.8%,处罚同比下降23%,罚款金额同比下降14%。2009年7月上旬,支队通过随机抽查全市240本行政处罚案卷,所有处罚均符合支队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四、优服务,利群众,创建满意执法环境。支队以落实省交警总队“双十八条”和市人民政府创满意机关活动为突破口,认真推行多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创建出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一是规范管理。支队在车驾管窗口部门推出了“六规范、六服务”工作机制,从民警的着装、言行到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工作要求都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并督促民警严格落实工作规范。尤其是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驾驶人科目二考试进行了重点管理,与市优化办进一步健全了考试员、驾校等系列管理制度,强化了社会监督和各方主体责任,建立了考试员、学员、驾校、教练四个方面的相互监督机制,扭转了考试风纪。近半年来,通过对参加考试的部分学员的回访和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均反映良好,打破了驾考中的“潜规则”,在省公安厅3次民调中,常德两次名列全省第一,一次名列第二,并夺得全省创人民满意考场流动红旗。二是高效办事。支队充分挖掘潜力,提高行政效能,业务办理实行限时办结,缩短了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时间。支队规定,群众办理业务当天未办结时,民警无条件延时服务,直至办结为止;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档案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制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法律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补换机动车驾驶证的,手续资料齐全,制发证件时限也缩短为1个工作日。三是便捷服务。支队将方便群众放在执法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机动车市场设立了3个机动车业务延伸网点,群众可不必到远离市区的车管所,就能办理所有国有免检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为了解决群众处理异地电子警察违法难的问题,支队多次与市财政局、市非税收局协调,争取配合支持,从2009年7月1日起,支队违法处罚窗口可以处理各区县市电子警察交通违法。为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办理摩托车业务难的问题,支队将办事窗口前移到村组,尽量减少费用,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摩托车牌证业务。2009年下半年支队将国产免检小型汽车登记业务下放到澧县、石门,将行驶证、驾驶证的补换证业务下放到各县级车管所。去年11月份,支队正式开通了“一网通”业务,车主可在互联网上录入机动车相关数据和预选号牌,驾驶人可在指定的任何一家医院办理体检业务。为及时、妥善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从2009年7月20日开始,支队在各县、区(市)设置了20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在事故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受理调解未经交警调解或未进入仲裁、诉讼程序、按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无需立案,程序简单,不收取费用,减少了当事人的负担,且调解时限较长,可反复多次调解,有利于双方矛盾纠纷圆满解决。为最大限度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事故处理,支队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家保险公司,在市城区率先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并于去年9月正式面向社会服务。快处快赔机制的实行,使得一般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理赔更加高效快捷,减少了群众对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了交通事故的自撤率,大大缩短了以往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常德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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