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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廉洁执法新抓手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02-02 09:29:32 【字体: 】

  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因犯受贿罪和贪污罪,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黄松有是新中国司法系统因涉贪腐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而在此前,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这一系列查处举措,既表明了中央打击司法腐败毫不手软,更凸显出中央务求“公正廉洁执法”的决心。

    在1月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亦将“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快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作为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的重点。

    权威专家指出,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要求的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分大力支持下,政法机关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等“硬件”有了明显改善。按照中央的要求,在继续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软件”上来,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日前,《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针对制约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中央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阳光执法”、开展执法大培训、加强政法各单位党的建设为抓手,作出了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新部署。

以执法规范化保证公正廉洁

从新部署看,下一阶段,要求抓住人民群众意见大的执法问题,在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上取得新进步。要像企业抓产品质量管理那样抓好执法管理,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廉洁。其基本方向应包括:

    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中央政法机关主要建立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若干类案件的案例指导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促进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对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标准和程序,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科学性;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行为,防止产生不公正、不廉洁问题。

    强调总结推进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执法工作经验和做法,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特别要细化执法、执勤、突出工作规范,确保政法干警熟练掌握应对各种情况的方法,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据悉,检察机关提出,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的案件和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规范;建立完善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把执法档案作为检察人员绩效考评、调整岗位、升职晋级和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重要依据。

    在完善和统一执法考评机制上,高检院即将下发《考核评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业务工作实施意见》。

    公安机关提出,今年将重点抓好具体执法规范的制定执行、执法先进典型的选树引领、执法民警的教育培训、执法管理体系的建设、执法信息网络应用等五项工作。

    以公开、信息化促“阳光执法”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政法各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将在今年以公开、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一方面,执法信息化建设将进一步加快。

    2010年底前,政法系统信息网络将基本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东中部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2010年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对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西部各省区市也将加快工作进度。

    全面实施讯问全程录音录像,防止发生刑讯逼供等问题。全面实施庭审全程录像录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对执法窗口、监管场所实行实况监控,防止发生冷硬横推、牢头狱霸等问题。

    公安机关已经要求,充分依托信息网络,广泛运用网上调查取证、侦查破案和网上追逃等打击罪犯新机制,着力降低打击成本,增强打击效能。

    法院机关也将加强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开展公文办理、文件传输、信息发布、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应用,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面、动态和实时监控,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另一方面,大力推进“阳光执法”。

    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观念,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群体性事件,更要坚持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廉洁。

    对群众意见比较多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探索建立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落实的原则,建立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确保当事人和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落到实处。

    检察机关已经提出,将推行“阳光检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例如,充实公开内容,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能够公开的一律向社会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加强网上公开,有条件的地方将建立专门的检务公开大厅;完善公开方式,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的制度;落实检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查究、反馈机制等。

  以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深入开展执法大培训,是根据中央精神提高执法能力的有效手段。

    执法大培训重在政法各单位落实整治轮训制度,每年集中一定时间,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干警,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培训。同时,坚持抓好岗位培训,提高政法干警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切实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判不明和案结事不了的问题。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下一阶段,政法各单位在继续做好县市区一把手轮训的基础上,将从今年开始把基层庭、科、所、队长集中到省级政法机关进行轮训,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根据上述要求,政法各单位已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了具体部署。

    检察机关将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例如,将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群众工作、舆论引导等能力。

    再如,高检院在对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的基础上,今年将开始对省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普遍轮训;省市两级院将负责对下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同时,将坚持把重点放在基层,建立市级院集中轮训、省级院重点直训基层检察人员的培训机制。

    公安机关将重点办好地市公安局长、省市两级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和公安信息化部门负责人三个培训班,省区市公安机关将对基层所队长进行普遍培训;将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全面开展实战训练和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基层一线民警的实战能力。

    法院机关也将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使每个法官每年都能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并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养。

    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永葆政法队伍先进性上取得新进步,被视为保证公正廉洁执法的抓手之一。

    权威专家分析说,一些政法领导干部甚至是个别高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一些政法干警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一些政法单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出现偏差、机制制度存在漏洞。政法机关作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自己以权谋私、搞司法腐败,又如何能够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针对上述问题,来自高层的要求是,首先,各级政法机关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其次,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再有,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领导各政法单位评查案件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类案件,进行抽样评查,提出评查意见,监督整改到位。建立健全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的专项督察,健全举报网络、对群众投诉、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核查。严格执行从严治警的各项规定,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按照上述方向,法院机关已经提出,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支部建在庭上,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司法行政机关也提出,将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例如,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巩固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作用。(记者陈泽伟 实习生王楠楠)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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