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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多措并举狠抓审判管理工作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8-14 10:38:49 【字体: 】

  近来,桃源法院以开展“案件质效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审管工作力度,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审判管理工作,有力提升案件质效:2008年司法状况考评名列全省第四名,裁判文书评查名列全市第一,案件质量评查名列全市第三。今年1至6月,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94件,同比增长27.8%;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55%;普通审限内结案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生效案件被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指标排名全市第一。主要做法有:

  一是严格“三定”。对案件质量评查实行“三定”管理,即定时间、定案件、定人员。该院规定每月20日与司法报表同时送交评查案件,根据结案信息表定当月评查案件,根据案件类型定专职评查员。

  二是统一尺度。首先是规范文书式样和要求,制定了诉讼与执行文书样式多达58种,并要求所有的卷宗封面及法律文书(包括各种笔录)电脑打印。同时制定了《诉讼文书制作技术规范》、《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实施办法》;其次是规范程序操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防范消积执行行为的规定》等。

  三是强化指导。每年一季度,该院定期对书记员、评查员、统计员进行培训。针对评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审管办下到各业务庭室进行指导,帮助查找问题症结,指明整改方法。并实行专职评查员与各业务庭室结对子,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同研究解决。

  四是定期讲评。该院审管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院庭室负责人和评查员参加的案件评查例会,对全院案件质量评查交换意见、查摆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每季度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全院案件质量及司法绩效进行通报讲评,分析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奖优罚劣,一年多来在案件质量奖惩方面,该院对相关业务庭室奖励125595元,对个人经济处罚共计2030元,其中对差错裁判文书制作者处罚450元。今年上半年,全院优秀案件达1110件,占评查案件的94.95%,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

  五是加强监督。在内部监督上,建立全过程的网络化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审限预警、结案信息登录和案件查询,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发布。在外部监督上,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明晰审判责任,充分保障陪审员在庭审、合议中独立发表意见,改变了过去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案件陪审率达到75%。认真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每年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广泛接受“挑刺”。不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重大案件执行,有效地规范了审判和执行行为。

(桃源法院 王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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