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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检察院为全民创业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5-11 10:38:36 【字体: 】

  近日,桃源县检察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启动“为全民创业提供法治保障”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检察工作职能,从执法观念、执法行为、执法效果三个环节着手,为全民创业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转变执法观念,树立科学的执法观

  该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转变执法观念作为首要解决的问题,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围绕“检察机关如何为全民创业提供法治保障”这个主题,开展“对法律监督再认识、对检察权再理解、对证据规则再定位、对程序正义再强调”讨论活动。在座谈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顺应时代发展的执法理念,即 “发展至上”的执法服务观,紧跟发展潮流,牢记检察工作为第一要务服务的大局意识;“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观,切实解决“为谁执法”根本问题,践行党的宗旨;“维护公正”的执法主题观,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牢记工作使命;“知行合一”的执法实践观,树立执法效能观念,落实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要求,把检察工作融入推动桃源发展工作大局当中。

  二、规范执法行为,构建行为规范体系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为桃源全民创业工作大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该院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废除不合适宜的执法制度8项,修改完善执法制度7项,新制定《检察人员基本执法规范和基本行为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若干纪律规定》等执法制度12项,初步建立起了规范、统一、有序的检察业务工作组织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保障机制和考评机制,使工作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检务督查制度,严格执行中纪委五项规定、高检院六条禁令、市院八项禁令等禁止性规定和“一票否决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特邀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的内外部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纪律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提高执法效果,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院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积极开展“为全民创业提供法治保障”主题实践活动,推进精致化业务建设,探索建立办案程序和实体、效率和质量并重的考评体系,把执法效果的提高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切实增强服务全民创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依法稳妥慎重处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确保执法公正廉洁高效;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专项维权工作,主动超前为“全民创业、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莫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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