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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正式启动市本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试点工作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8-28 16:09:17 【字体: 】

 

  8月25日上午10点,市本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合同签约仪式服务在常德市司法局会议室举行。在市财政局见证下,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勇与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主任丁伟志签订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市本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正式启动,必将成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新的里程碑!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组织,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刑事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的活动。近年来,市及9个区县(市)法律援助机构以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着力点,以案件质量为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组织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认真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法律援助需求。每年受理、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2000件以上,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万人次,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市本级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援助在内的七项公共服务工作试点,在经过前期动员部署、拟定方案、政府采购等步骤下,由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作为承接主体,购买市本级法律援助服务。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是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基础上,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并由政府根据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重要内容,是加快政府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满足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法律援助专业水平的重要举措。在试点条件具备后,将在区县(市)推广,从而彻底解决我市法律援助人员力量不够、专业水平不高的难题,确保法律援助优质高效。

  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南天门律师事务所在为期一年合同期内,每天将派两名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接听“12348”法律援助热线,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本所律师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公民办理200件以上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类法律援助案件以及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案件,定期到市看守中心、武陵监狱、市强戒所、妇联、工会、劳动仲裁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常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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