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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 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17:24:39 【字体: 】

津市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曾令军


今年以来,津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创新突破产业突围”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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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送法进企业”宣讲活动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形势,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谋划、实施和考核,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工作调度。院党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全年召开专题会议25次,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出台《“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护航园区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护企惠企举措12项,推动工作走深走实。推进责任落实。以“三项专项行动、十大活动”为抓手,结合上级考核指标,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配到部门,细化到个人,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到年底绩效考核,对推进工作不力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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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企业权益。模范带头办案。坚持依法、公正、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园区企业案件办理流程进行明确,要求院领导切实担起责任、带头履职,园区企业案件诉讼立案后,全部由院领导团队办理。2023年,院领导审结涉园区企业案件41件,调撤率87.81%,平均审理周期16天。强化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职能,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共治深化年”专项活动,成立三个专门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77件,调撤率65.25%。注重知识产权案件释法说理,针对判决案件,为案件当事人同时送达判决书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册。全力执行攻坚。加强拒执打击力度,聚焦涉工程机械、涉金融等案件,深入开展“湘执利剑2023”“执行局长在行动”等专项执行行动,统筹调配执行力量,精准发力、集中攻坚,为企业执行到位1.25亿元,执行质效位居全省三类基层法院前列。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法定程序和适用条件,谨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各方合法权益。如在处理“问题楼盘”等执行案件时,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等举措,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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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惠企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前置服务端口。深入推进涉企案件诉源治理,在市高新区和市农商行分别挂牌成立“驻高新区司法服务工作站”“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安排专业调解员入驻站点,及时听取、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全年两个站点调解成功案件84件,为企业挽回损失1282.48万元。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取“诉前调解 司法确认”的方式,诉前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00余件。优化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减轻企业诉累。持续开展暖企行动,6名院领导对接服务园区129家重点企业,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开展走访调研34次,召开座谈会16次,提供法律咨询78人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42个。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讲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成立专门普法宣讲团,联合市人大、市司法局、街道等单位,通过“法律诊所”“送法进企业”等形式,为湘澧盐矿、中联重科等123家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19次,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50条》等普法资料2000多册。针对物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的趋势,深入社区开展“物业宣传诉源治理法律宣传”专题活动3次。抓好典型案例宣传,在微信视频号和抖音平台开设“津法小课堂”,发布涉企普法短视频9个,在《人民法院报》《湖南法治报》《常德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涉企案例32个,1个知识产权案例被常德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案例”。编印营商环境工作月报4期,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月一总结,向社会各界发放工作简报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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