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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桥南市场及周边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刻不容缓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4-06-16 17:54:26 【字体: 】

  常德市桥南市场是江南城区车流、人流、物流集中的商贸中心,市场及周边载货三轮车(含机动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人力三轮车)数量大、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违规现象普遍,是造成江南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也是江南城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广大市民对此反响强烈。如何加强桥南市场及周边载货三轮车规范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当前开展的江南城区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之一。

  一、现状

  江南城区载货三轮车主要分布在桥南市场、副食城、桥南家电城、轻纺城、财富广场等商贸区内及桥南市场周边鼎城路、隆阳路、桥南路等3条路段沿街门面。据初步排查,目前江南城区载货三轮车总量约7000辆,其中桥南市场3800辆,副食城220辆,桥南家店城230辆,其他市场约2000辆,3条路段门面760辆。其中三轮摩托车约1000辆,占14.3%;三轮电动车约5000辆,占71.4%;人力三轮车1000辆,占14.3%。这些三轮车基本上属于非经营性车辆,绝大多数为广大经营户自行购买使用,主要用于门面与仓库、仓库与托运站点或货运车辆之间的货物运输;驾驶人或为门面老板,或为老板雇请人员。此外,其他用于经营性的三轮车因市场需求不大,存量少,分布散,暂未纳入统计范围。

  二、存在的问题

  江南城区载货三轮车无序发展、失控漏管和违章行驶等问题,给道路秩序、交通安全和市容市貌等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

  (一)挤占公用资源。因桥南市场及周边门面大多以批零兼营为主,门面与仓库之间的物流需求,加之三轮车成本低(机动三轮摩托车约8000/辆,电动三轮车约5000/辆)、门槛低(电动三轮车无需办牌办证买保险)、使用便捷等条件,载货三轮车受到了广大经营户的普遍青睐,导致数量不断增加,不少门面拥有量达到2-3辆,甚至有的达5辆。数量巨大的三轮车严重挤占江南城区有限的道路通行、市场通道、停车区域和停车泊位等公共资源。此现象在鼎城路、隆阳路、桥南路尤为突出,特别是隆阳东路门面经营户不听劝阻,将三轮车乱停乱靠,严重影响道路畅通。

  (二)造成交通混乱。桥南市场周边道路载货三轮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随意横穿马路、违规逆行、违规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违规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上下班交通高峰期,是导致鼎城路、隆阳路等路段交通拥堵、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安全隐患突出。因大多三轮车驾驶人没有参加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青年驾驶人往往超速行驶,老年人和妇女驾驶人往往反映迟钝,安全隐患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2013年,江南城区发生涉载货三轮车交通事故高达500余起,导致三轮车驾驶员或他人死亡1人、伤30余人。

  (四)管理难度极大。因电动三轮车无需办理牌证,公安交警部门无法从源头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管理。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没有统一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以机动车处罚太重,以非机动车处罚与法律不符,导致交警部门执法过程中难以操作。此外,三轮车肇事交通事故善后处理难。因没有保险,三轮车肇事发生交通事故,善后处理难度非常大。一些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多,侦破困难。据统计,近两年江南城区因电动车伤人后逃逸的案件就高达10余起。

  (五)影响城市形象。一些载货三轮车随意改装、“三超”载货、外观破旧等,与日益发展的市容市貌极不协调,有些三轮车车主公开从事非法营运,客观上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三、对策与建议

  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要以此次交通秩序及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履职,通过全面深入开展调研,科学制订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探索建立加强江南城区载货三轮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当前载货三轮车存在的问题。

  (一)限量使用。根据载货三轮车分布情况,各商贸市场区域内以管委会为主体,各路段经营门面以所在街道、社区为主体,对三轮车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并严格规定现拥有载货三轮车的经营户每户不超过1台,剩下的三轮车不允许进入市场门面。

  (二)上牌管理。对法律规定要求上牌办证的三轮摩托车,督促车主及驾驶人迅速到交警部门办理牌证;对现有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分别制作统一标牌,按市场、路段编号,标明门面编号、车主姓名等内容,严格按规定通行,本市场的不得进入其他市场、各路段门面的不得进入市场;没有发放标牌的禁止上路行驶。

  (三)严控源头。组织技监、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加强对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对不符合资质的厂商予以取缔;对违规销售非产品目录和产品质量标准车辆的商家依法严肃查处,禁止销售超出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

  (四)规范停放。加强各市场、各路段的载货三轮车停放管理,在市场内、相关路段划定载货三轮车停放区域,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占消防通道、占市场通道和占道路停放。

  (五)明确职责。由区政府出台规范载货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各市场管委会、相关路段所属社区为此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辖区载货三轮车的摸底、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载货三轮车上牌、查处“三无”三轮摩托车上路、电动车三轮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随意横穿马路、违规逆行、违规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城管部门负责三轮车停放区域的设置及停放管理,开展对影响市容、市貌三轮车的检查。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对载货三轮车违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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