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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落实机关政务管理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4-07 11:33:53 【字体: 】

  几年来,武陵区政法系统在市委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全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运用“统定包保”机制,围绕“规范化”目标实施精细化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是充分发挥政法委在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导、评促作用,推进全区政法单位落实机关政务管理工作:

  一、在解决思想认识上发挥“启辉器”作用

  认识不深,则行动无力。前几年,因为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的机制提出来还是一项新生事物,所以在推行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一定的阻力。这种阻力来自于下面三个方面对机关政务管理工作的错误或偏差认识:一是形式主义的东西,不愿意搞。有些同志甚至部分领导干部平常只注重业务工作,其他工作都可有可无,没有认识到政务管理与业务工作之间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辩证关系,一讲到要搞机关政务管理,就讲我们以前没有这样搞,还不是照样过来了,也没出什么大乱子。形式主义的东西,不搞也罢。二是“新瓶装老酒”,没必要搞。认为机关政务管理工作无非是把以前搞的日常内务管理工作冠之以一个漂亮的名称而已,没啥新内容,而没有认识到新形势对政法工作更严格的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要求,更没有认识到机关政务管理作为一项机制的真正内涵与精髓。三是其他工作忙,没时间搞。很多同志甚至于政法单位直接从事办公室工作的同志都讲工作太忙,事务太多,人手又少,哪有时间来搞政务管理工作,把政务管理工作置于可有可无的位置。针对这样一些错误的认识,该区政法委一是组织集中学习。首先是组织各单位办公室人员集中学,其次是由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本单位人员学,明确指出“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认真学习就去胡乱评价和简单对待一项事物,属于懒惰加无知”。通过让大家集中学习,使大部分人对机关政务管理工作有了一些更理性、正确的认识。二是严明责任体系。规定各单位“一把手”对机关政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责任到人,通过明确责任体系,进一步消除了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思想。三是实践检验真理。通过几年来对机关政务实施集中式、规范化的管理,各单位特别是几位负责人都对机关政务规范化管理所带来的效能有了直观、切身的感受,已慢慢从最初心里的不以为然变为接受到现在已变成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

  二、在强化组织体系上发挥“助推器”作用

  在解决思想认识的同时,也发现另外一种倾向:由于城区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确实任务多、案件多、人手少,所以难免在一定时期,领导在考量工作上出现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机关政务管理工作有被边缘化的趋势。鉴于此,该区始终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汇报争取领导日程上有位置。市里有关机关政务管理会议精神、有关最新文件规定、有关工作要求,都在第一时间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引起主要负责人重视与支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廖忠义同志无论综治维稳工作多么繁重,始终重视政务管理工作,并要求政法委机关模范带头,推行各办工作周清周结制,每周五各办进行小结汇报,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政务管理办公室督导工作进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召开的政法委员全会上都要政法各家负责人不仅要汇报业务工作进展情况、队伍管理情况,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也一并纳入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二是加强衔接争取组织体系上有专班。区公安分局政务管理工作推行前期,由于制度上没有作明确硬性规定,局办公室与装备科都不愿负责这项工作,办公室称事务多、人手少,装备科称我只管后勤装备,机关管理的事应由办公室负责,了解情况后,区委政法委与分局分管领导协商,考虑到两个科室的具体情况,最后明确由办公室负主责,抽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从事这项工作,装备科协助配合,保障了政务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行。后来公安系统推行精细化管理,将机关政务管理纳入一并运行,成立了专门的精细化管理办,彻底解决了专班运行的问题。由于始终注意加强与各单位的衔接协调,在各单位办公室人手都很紧张的情况下,始终保证了机关政务管理工作有专人专班运行。三是加强服务争取工作运行上有保障。该区在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中始终明确一点,机关政务管理不是权力,而是服务,并且是争取最优质的服务保障主要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各单位领导把主要精力投入重大业务工作中,从而赢得了各单位领导的理解与尊重。各单位领导不仅对政务管理从组织上予以加强,从人员上予以配齐,而且在经费、物资上也给予了很好的保障。

  三、在落实机制运行上发挥“电子眼”作用

  为了促进机关政务管理工作在政法各单位做到真抓实管,政法委在发挥监督作用上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落实“三个一”。即按照《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考评,一年一总评。每月主要是由区委政法委实地检查或由各单位小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考评是在月督查的基础上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出优劣、评出差距,及时提醒,限时整改,每年总评是结合全年工作情况与市里年终检查反馈意见,总评结果,通报各单位。二是开好“三个会”:即年初工作部署会、半年小结讲评会和年终总结评比会。通过三个会议总结部署、交流经给、以会代训、推进工作。三是搞好“三项督查”,即领导带查、定期检查、随机暗查。去年区委政法委共组织领导带查3次,定期督导检查5次,随机暗查4次。各单位对其二层机构按照要求开展督导检查,促进了机关政务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彻底杜绝了以往存在的年终检查“打突击”的现象。

  四、在考评结果运用上发挥“裁判员”作用

  政务管理工作是不是走过场,与考评结果是否真用有很大关系。不能触动切身利益的机制没有多大约束力。为此,该区发挥了在考评结果运用上的主裁判作用,采取了“三个纳入”的方式:一是纳入横向评比。由政法委在区属范围内对整个政法系统进行机关政务管理工作的评比,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区法院在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连续三年在横向评比中获得先进,近些来他们的业务工作蒸蒸日上,队伍面貌焕然一新,社会形象全面提升可以讲与其院长彭家明同志重视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关系,他通过“抓管理、促学习”,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二是纳入目标管理。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三是纳入星级评比。与星级等次挂钩,前年我们通过检查考评,对一单位一名不重视、不支持政务管理工作的中层骨干建议降低了星级等次,起到了很好的触动作用。

(根据武陵区政法委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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