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打造“阳光民政”
近年来,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建立“阳光民政”的目标,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运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滕明友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李巨开、纪检组长唐建军和工会主席彭志莉担任,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机关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曾庆华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直属各单位也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一名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上下联络和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具体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全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常德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及保障措施。
三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今年来,我们组织了全系统部分干部学习了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为政务公开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创新政府管理的方式,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力求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常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并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制定了《常德市民政局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该制度和办法有如下特点:一是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民政部门的职责、职权、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办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收费依据、处罚依据、项目、标准等;具体项目包括民间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城市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建设、区划地名、老区工作、老龄工作。二是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形式。采取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公开等形式,对外公开并公示。我局在机关大院内设有政务公开栏,在办公楼前设有指示牌。三是明确政务公开的时间。对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项目,其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在事前公开,办事结果在事中或事后公开;对临时性、变动性的公开项目,实行一事一公开。为了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局还制定了相关制度:
1、主动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在常德民政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服务指南、触摸屏或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都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
2、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拟公开的事项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局办公室予以公开。重大事项由承办科室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初审,请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3、政务公开公示听证制度。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重大决策事项,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后再向社会公布。
4、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室、法制科受理政务公开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举报、投诉人。
5、制定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档次、加减分标准、考核方式、考核奖惩等内容,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本年度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部门,取消本年度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资格,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限期整改,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室。
6、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广开与人民群众双向联系的渠道,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以及领导接访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释疑解惑,消除误解,纠正工作的偏差。对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新闻媒体、当面回复、电话答复、上门面复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7、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问责种类、问责范围、责任追究程序、不予问责的范围。局监察室设立了咨询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具体承办责任追究工作。
8、编制办事指南。涉及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等内容,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常德民政网等形式予以公开。常德民政网还公开了单位班子成员及联系电话。民政窗口按照市政务中心的要求,编印了窗口办事指南,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探索形式,构筑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
我局在积极做好设立公开专栏、印制公开手册、加大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还探索新形式公开政务。
1.办好常德民政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了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我们开通了民政网站,每天在网站上发布民政业务信息,及时向市民宣传民政工作的最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民政职能各个方面,设立局长信箱、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等专栏,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人生就是博尊龙凯时的联系方式,解答群众疑问,搭建与民众交流平台。
2.开通民生热线,方便群众电话咨询。为了方便群众反映困难,准确掌握困难群体信息,及时有效地对困难人员实施救助,常德市民政局开通了民生热线,市民有生活困难或需咨询有关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求助,工作人员对市民反映的困难进行登记、梳理,及时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登记,反馈给打电话的市民,展示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今年7月1日,局长滕明友通过接听“市长热线”主动为民解困,社会反响很好。
3.绘制工作运行流程,形象展示行政行为。结合民政部门职责,将各类行政行为运行程序绘制成图表。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职责要求、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投诉举报途径,形成工作流程,在每个环节规定“谁来办”、“怎么办”、“什么时间办结”,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时间、运行条件、运行信息反馈、操作规程实行刚性约束。民政窗口单位明确了审批程序和具体时限,力求审批程序从简,审批时限缩减。同时规定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审批事项申报资料要求,仔细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对于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超越本级审批权限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4.搭建社区服务平台,贴近群众公开政务。一是抓张榜公示,保障了社区居(村)委会公民的知情权。各社区居(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救助政策公示栏,将基本政策、申办程序、救助类别和保障标准等信息及时上榜予以公示,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二是抓民主评议,维护了社区居(村)委会公民的参与权。各社区普遍建立了由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居民代表和社区居(村)委会干部等13人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以民主评议小组为单位对社区(村委会)内公民的社会救助事务进行评议与表决,维护了公民的参与权。三是抓举报监督,强化了社区居(村)委会公民的监督权。社会救助部门在各社区居(村)委会的低保对象公示栏上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设立了信访处理专干,接受社区(村委会)居民的举报和监督。
四、突出重点,拓展政务公开的工作内容
1、村委会换届选举公开透明。
今年全市3396个村全部依法按期完成了换届选举。本次村委会选举共登记选民达到302.74万人,其中女性144.48万人;参加投票的选民291.06万人,其中直接投票选民266.83万人,参选率达到96.14%,直接参选率达88.14%。全市3396个村,一次选举成功3214个,一次成功率94.64%。村委会干部中女性达3465人,在村委会干部中比例达29.56%。由于公开透明,此次选举取得如下明显成效:一是增强村民民主意识。各区县(市)以这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大对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力度,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本次换届,广大选民参选热情明显提高,参选率达到96.14%,直推直选的村有3252个,不少在外地务工的村民请假回村直接参与投票。同时,广大选民不仅积极投票,对选举程序、选举政策的关注度也明显提高。二是减少了村级干部数量。通过提倡村支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委会与党支部成员中实现交叉任职的9183人,占村支两委干部总数的71.57%。有2823个村实现了村委会主任与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占83.13%,每个村村支两委干部职数均控制在3-5人。全市现有村支两委干部共1283人,比上届减少2178人。三是优化了村级班子结构。通过这次换届选举,新进村支两委班子1635人,新任村支书、村主任529人。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五十岁以上的3128人,只占26.6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459人,达到了46.57%,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97人;新当选的村委会班子成员中党员达82.04%。在选举中,一些工作不力、不为老百姓信任的村干部被淘汰出局,一大批政治可靠、群众信赖、素质过硬、工作得力的“好人”、“能人”、“富人”被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保持了农村大局稳定。在组织选举的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一方面充分尊重广大党员、村民的申诉权,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依法维护好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另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违法选举,破坏选举的违法案件,将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整个选举过程中,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群访、集访,农村社会大局基本稳定,为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2、优抚安置公开公平。
一是积极主动宣传政策。抚恤补助是优抚对象本人最关心的政策,我们把标准公示作为政策宣传的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张贴到乡镇(街道)和重要公共场所,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优抚安置工作考评范围,平时不定期到乡镇(街道)抽查,对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乡镇一级民政干部每年到户走访优抚对象两次,宣传优抚政策,每年还利用建军节、元旦、春节在地方新闻媒体上宣传党的优抚安置政策,增进广大优抚对象对政策的了解。二是公开公平执行政策。优抚安置政策牵涉社会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优抚安置部门注重公开公平执行政策。对退役士兵的安置有关事项,由退役士兵安置领导小组共同议定;对安置方案的制定,由民政、编制、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共同把关共同商定;安置方案确定后,由市政府发文向全社会公开。所以优抚安置都按照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严格程序落实政策。鉴于部分乡镇抚恤补助经费兑现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近年来,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全面启动社会化发放程序,由县级优抚部门通过银行等社会机构,按月或按季度直接将抚恤补助经费发放到优抚对象个人银行账户,确保了经费以现金形式及时兑付。对安置资格审核和评残审核,实行多人重复审核、反复审核的办法,严谨、严格把关,对占用异地指标入伍的退役士兵、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民政系统每年都组织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梳理优抚安置政策,走村入户了解情况,建立政策落实回访机制,确保政策落实不留死角不走样。
3、全力打造“阳光救助”。
为了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我局全力打造“阳光救助”,主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了社会救助事务全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地接受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大力强化承担社会救助职能机构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救助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如: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机制、年审排查机制、社会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机制、民主评议机制、张榜公示机制、举报奖励机制等。四是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与市政府的督查室,人大的城乡低保工作督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监察督导机制,有效地预防了在社会救助中出现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
五、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的有序深入
我局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放在重要位置,把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公开工作,并适时组织监督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二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监督信箱、聘请行风监督员、组织群众议政、社会评议、新闻跟踪等各种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三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把推行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单位评选、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大的进行督促、批评;对工作严重失职的,追究责任。
(常德市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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