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0-10-11 10:51:28 【字体: 】

                (2010年第2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本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拟采取身份内有限竞争方式,在市直政法系统和本委借调人员中遴选机关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上旬

  二、职位及名额

  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市社会安全防控办工作人员4名。

  三、报名条件

  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较强,大学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2009年度被评为五星级政法干警。科员生于1978年6月30日以后;副科级人员生于1974年1月30日以后;正科级满4年的人员生于1968年10月30日以后,满3年的生于1970年10月30日以后,满1年以上2年以下的生于1972年6月30日以后,不满一年的以副科级年龄为界。

  四、程序与方法

  1、成立领导小组、面谈小组和资格审查组。按照《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市委政法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副书记彭德树同志任组长,副处级纪检员彭智明、综治办副主任程志刚、政治部主任李思洁同志任副组长,政治部、研究室、执监室、稳定办、综治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个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组长李思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兼任面谈小组的工作,负责对候选人的集体面谈。副组长彭智明同志兼任资格审查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组织报名、资格审查。10月11日至12日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12日17:30)。报名地点设在市委政法委政治部(联系电话:7786158),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和2007年至2009年度考核结果、2009年度星级评定结果以及任正(副)科级起始时间的单位证明。资格审查组于10月13日审查报名对象,按有关要求确定侯选人员10名(含)以上,被确定者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通知其本人参加集体面谈。

  3、集体面谈。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命题报委主要领导审批。面谈小组于10月14日上午8:30在本委会议室对侯选人员逐一进行集体面谈。侧重考核侯选人员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谈后,由面谈主持人组织面谈小组全体成员,对被谈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拔5名体检对象(面谈组成员投票时投满5票为有效票,少于或多于5票的为无效票),获票前5名者即为当选。当发生得票相同而影响所要求的职数时,由市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会议按得票顺序研究决定相应的体检对象。集体面谈和无记名投票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工委等部门领导巡视、监督。

  4、体检。按《湖南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对象进入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时,按投票选拔的得票顺序依次递补。

  5、综合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提出初步意见,报领导小组审议。

  6、研究报批。将领导小组的审议结果提交本委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7、办理调入手续。

  特此公告。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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